[问题来源]:
OWS(油水分离器)、ODME、货舱压力/液位、温度系统、 高高位报警、PV 阀、装载仪(见下说明),这些设备如何检验及检验周期多长?
[分析意见]:
上述设备都是围绕货物系统的关键性设备,但我们首先要区分出有些设备是公约要求(俗称法定),有些是入级检验内容(即每个船级社根据自己制定的规范/指南而出现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标准),而有些是行业要求(如OCIMF、CDI、船舶保险/保赔协会之类的组织),某些设备中同时兼有上述3个不同层次的分项目,如现在船上已经普遍使用的装载仪(货控电脑-loading computer/cargo master),这个设备中英文都有几种说法,其内部的监测参数,也会因为功能不同而被分属不同层次,检验方式和周期也就不一样了。
就目前一般性原则而言, 船级社执行法定和入级二个方面项目(有关RO等话题属于另外一个讨论范畴,在此省略)。法定内容,只要是加入公约的主管机关所管辖的船舶,除非有声明保留项,检验要求基本一致。但入级内容则有可能因船级社不同而稍有不同,个人理解及专业上的差异也必定会存在。行业检查/检验,是一种完美性追求,相对来说,凡是船上有的设备,无论是有关安全的还是有关货物或者生活起居的,都被纳入检查/检验要求内。典型的如吸烟室,大多数船级社并未纳入检验内容中,但OCIMF则有许多要求,而且检查极其严格。
根据这个思路,先把设备简单分类:上述设备基本上都属于法定设备而必须有年度检验,未纳入公约的设备,参照行业要求解说如下:
CDI 5.3 货物监管: 船舶安装货舱固定式测量,遥控温度显示,货舱压力测量系统应有记录表明12个月内参考制造商的说明完成了检查校正。
5.3.6 应有记录表明12个月内完成了货舱液位仪的检验校正。
5.3.15 对于固定式遥控温度显示系统有最近12个月内完成校正检查的记录。
5.3.24 对于固定式货舱压力测量,有能证明过去12月内完成校正检查的记录。
油轮检查手册:VIQ7(2018版本)
8.4 如使用配载仪或装载程序,它们是否已经船级社认可,定期测试,驾驶员意识到包括破损稳性在内的测试要求?
注:船级社要求船长65m以上的船舶配备一本装载手册,内容包括许用最大静水弯矩和剪力;静水弯矩的计算结果、剪力、以及如适用的话,局部装载时结构许可的扭曲和横向负荷;(甲板、双层底结构等等)。
船长大于100m的船舶,船级社要求配备认可的装载仪,应提供批准装载仪的操作手册。
装载仪应能计算任何装载或压载情况下船舶在指定点位的剪力和弯矩,并在读出点显示剪力和弯矩的允许值。那些有规律或固定航线的船舶,当货物积载和压载状态的变动可能性非常有限的比较固定或习惯配置的船舶,可免除此要求。
该条文内容,其实包含了大量的信息,一方面是配备的仪器(硬件),需经船级社批准和认可,软件也同样需要批准验证。其次是该设备中法定和入级项目,如稳性有关的稳性高度、剪力、弯矩等,属于验船师年度验证内容,但对于普通油轮的货物温度等参数项目,则有可能未纳入船级社检验项目中,此时应有船公司和船员按照行业要求进行,行业检验内容中,某些设备需要第三方检验和发证,某些设备只需要船员自己定期验证并做记录即可。
对于化学品船,CCS的《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中对于货物系统的年度检验摘录有:
(1) 除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5章5.4.2、5.6.2、5.8.2、5.9.2和5.10.2的适用要求外,尚应包括下列检验项目:
⑤ 检查货物操作管系和机械,包括:
b 如适用时,检查货物加热或冷却系统,包括任何取样装置,并确认温度测量装置及相关的报警装置处于有效的运作状态;
c 检查货物驳运装置和所有管路、并确认所有货物软管已经过型式认可或标有试验日期,适合于预定的用途;
d 检查计量装置、高液位报警器和相关的溢流控制阀;
e 验证货物温度测量装置及其相关附件处于满意状态。
结论和建议:
不属于法定或入级的设备而不是船级社年度检验项目的,也应根据行业(CDI、VIQ)要求,在岸基地支持下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和/或船员自己对相关设备进行每年一次的或者根据设备制造商建议的技术标准和周期进行技术检验/校验,确保船舶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