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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制定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来源: 中国水运网 发布时间:2024-04-25 12:00:00 AM 分享至:

日前,为全面推进浙江全省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浙江制定《浙江省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要全面实施“六提行动”,以大规模设备提质增效推进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行业高端化、数字化、低碳化水平,为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到2027年,全省交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基本形成技术标准领先、创新成果集聚、应用特色突出、安全保障有力的交通设施设备体系,总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重点领域实现国际先行。

《行动方案》将重点任务分解为基础设施智慧提升行动、物流装备降碳提效行动、公共交通设备提能行动、交通施工机械提标行动、安全保障设施提质行动、技术标准规范提级行动等“六提行动”共计18项任务。

其中与水运相关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要加快高等级内河航道网数字化改造。以浙北高等级航道网、浙西浙中山区海河联运通道以及宁波舟山港沿海进出港航道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升级。推动航道、港口、船闸等实现智慧扩容、安全增效,推进“闸-港-船”协同联动、航道养护尺度动态发布、“港航一张图”等场景配套设备更新,提升船舶航行服务能力,增强船员船户获得感。到2027年,完成航道数字化改造1000公里以上,覆盖全省70%以上的重要国家高等级航道。实现全省骨干航道通行能力扩容10%、过闸效率提高5%。

推动新能源内河货运船舶应用。推进绿色航运廊道新能源船舶选型及标准论证,积极探索纯电、氢能等在内河货运船舶的应用。支持“湖州内河绿色航运廊道”纳入绿色低碳交通强国试点项目,积极创建区域性船舶全面新能源化先行示范区。加快64标箱新能源船舶设计、建造,实现示范航线商业化正常运营。推动配套设施布局及建设,满足新能源货运船舶充换电需求。鼓励探索新能源货运船舶发展的激励措施。到2027年,完成新能源船舶运输示范航线试点建设,投入运行30艘以上新能源货运船舶。

推动内河集装箱运输船舶规模化应用。大力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推动集装箱发展扶持政策。积极拓展适箱货源,推动大宗货物散改集。完善内河集装箱运输网络,实现班轮化营运,推动外贸精品航线发展。到2027年,内河集装箱船舶运力达2万标箱,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占比达50%。

加快老旧营运车船淘汰。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按期退出航运市场。建立老旧内河船舶淘汰需求清单,引导企业加大老旧内河船舶提前报废更新力度。到2027年,提前淘汰老旧内河营运货船800艘。

加快客渡运船舶新能源化更新改造。出台《浙江省内河船舶直流配电板检验指南》,完善新能源动力船舶技术法规体系,加快推进内河客运船舶新能源化。到2027年,新增内河新能源客船45艘,更新改造新能源渡船7艘。

推进港作机械更新。以自动化、数字化、自主化为主要方向,持续推进智能化码头建设,推进龙门吊、卸船机、起重机等港作机械设备更新换代,全面实现大型设备远控自动化,进一步提升自动生产作业集群化运行效率。在梅山、甬舟、鼠浪湖等地打造自动生产作业集群化示范港区。到2027年,新增更新港作机械设备70套。

加快水路应急专业化设备配置更新。不断升级水路安全应急设备,积极推动大马力拖轮、大吨位打捞船、多功能救助船舶、应急清污设备等水上应急装备更新,鼓励提前更新临近使用年限的装备和物资,推进无人机等新设备、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在水上应急救援领域的应用。到2027年,增配港航专业应急救助船舶14艘、应急装备200台(套)。


本文关键词:交通领域设备更新 标签:交通领域设备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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