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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绘长江江苏段绿色发展“新画卷”

来源: 中国水运报 发布时间:2021-04-26 11:02:04 AM 分享至:

3月30日,记者在长江江苏段看到,蒹葭苍苍、鸥鹭齐翔的美好场景又回来了,大船小船停靠有序,连江豚也成群出现,频频“打卡”,为如今的美好长江环境点赞。

这只是江苏省水上过驳整治后的一个缩影。

长江江苏段是黄金水道中的“钻石航道”,承载着长江货运量的70%,约占全国水上货运总量的15%。然而,长江江苏段却留下了一个难啃的“硬骨头”,长江水上过驳行业发展无序,对长江行洪、船舶通航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饮用水安全等方面都有较大影响。

对此,交通运输部与江苏省政府一声令下,自2017年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联合江苏各省市、各部门开展了为期3年的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工作。仅仅7个月时间,长江江苏段超过50%的浮吊已被清理出过驳市场,根据市场需求和总量留下344艘浮吊。2020年12月7日,江苏省政府全面启动水上过驳取缔行动,至2021年1月31日,沿江八市340多艘浮吊全部完成处置,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浮吊实现彻底清零。

据统计,2017年至今,长江江苏段累计处置浮吊700艘,释放通航水域面积9.81平方公里。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2020年等级事故数量与2017年相比降低55.6%。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全面停止后,按照“边完善、边提升、边规范”要求,江苏省着力挖潜,码头砂石吞吐量日均约85万吨,最高峰达120万吨,砂石市场总体平稳。

有种决心坚定不移

2020年12月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取缔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2020年12月20日零时起,撤销、关停长江江苏段设置的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取缔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的工作目标。

浮吊取缔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确保按期完成交通运输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商定的全面取缔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整治目标,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事实上,浮吊取缔行动是一场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作战行动”。整治工作如箭在弦,方案迅速下发到政府部门及各家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以及全省各“参战”单位纷纷表态:“全力以赴完成浮吊取缔工作!”交通、海事、航道、公安等部门第一时间走访浮吊,认真落实取缔方案,一切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各地方政府部门也闻令而动,成立小组、调研摸排、印发方案、发布通告、政策宣传、挂图作战……他们创新工作方法,制作浮吊驶离、拆解简易流程图,让浮吊所有人看得明白、材料提交得准确;他们时刻为民着想,做好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无缝衔接,力求各项手续齐全后一次性办结;他们牢记安全第一,督促浮吊开展开航前检查,各地海事竭力维护全程驶离安全。

“快马加鞭的速度”令人惊叹。南通市率先垂范,天生港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管理公司主动配合政府取缔工作,于2020年12月14日第一个关停过驳作业区,并在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过驳浮吊处置。无锡市充分发挥过驳管理公司、拆船企业作用,细化政策宣传和创新工作方法,在2021年1月10日前第一个实现了设区市范围内原过驳区准入浮吊处置清零的目标,创造了“无锡经验”。张家港市为了推动辖区的浮吊清零,面对辖区复杂的情况,四个常委亲自参与,监察部门协调配合,制定多种预案,多措并举,啃下一个又一个硬骨头。镇江市行政区划内浮吊数量全省最多,过驳区范围全省最广,取缔任务全省最重。为此,镇江市整治办积极做好舆论宣传、政策引导、分流指引、应急预控等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取缔任务。

据不完全统计,在浮吊取缔阶段,由沿江八市政府牵头,交通(港口)、海事、长航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安全维稳行动850余艘次,共出动执法船艇10500余艘次,执法车辆 5100余台次,执法人员20000余人次,整治期间未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有种合力团结一心

浮吊清零,不仅需要坚定不移的决心,还需要做到团结一致。

“浮吊清理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马不停蹄走完浮吊清理现场后,江苏海事局局长朱汝明信心十足:“我们之所以能将浮吊清理,靠的是各部门的通力配合。”

全方位动员,凝聚取缔工作合力。在省整治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沿江各市立即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海事、交通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长航公安、航道、水利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始终坚持“全省一盘棋”,团结合作、合力攻坚,取缔工作推进有序、执行有力。

江阴市主动邀请南京、常州、泰州、扬州等四地整治办建立四市整治办联络微信,及时通报浮吊选择拆解、驶离意向,以便为浮吊业主办理相关手续,加强与江阴公安水上派出所、特警、120、蓝天救援队等相关部门联系,在抓好过驳取缔的前提下,加强与拆解船厂沟通,制定拆解奖励政策,切实为浮吊业主提供最大支持。

苏州市工作专班先后驻点常熟,张家港,太仓,建立起水上过驳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非法过驳反弹。海事、公安、生态环境、交通、应急等相关部门建立联防联管机制,严厉查处水上非法过驳作业行为。

再厚的坚冰在阳光照耀下也会融化。沿江各市、各部门纷纷调兵遣将,组成一个个小分队,访企业、走码头、上船头,公开谈、个别谈、私下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点对点的立体宣传和对母亲河的忠诚守护也深深感染了过驳区内的浮吊业主,他们的心态也从最初的不理解,甚至强烈抵触慢慢变为理解、配合,甚至大力支持。

浮吊处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来不得半点含糊,签约、撤离……每一个环节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阳光操作,得到了百姓的啧啧称赞。正所谓“心底无私天地宽”,浮吊清理行大道,自然才能获得百姓的支持。

有种执行军令如山

如果说坚定决心和团结一心是过驳战役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那么严格监管则多了一份对水上安全有序的保障。

近日,记者来到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码头,一走进码头就感受到井然有序的氛围,一艘1万吨散货船正在靠港,船员自觉将垃圾依次分类放进相应垃圾桶中,并等待码头管理人员接收垃圾和油污水,为船舶插上岸电。防尘网将砂石围得严严密密,有效控制作业产生的扬尘。

在海事部门的严格监管下,港口码头充分落实安全防污主体责任。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不断承担起始发港船舶管理工作,还配合海事部门严格打击船舶超载行为,所有船舶不敢“越雷池一步”。

南京、扬州、常州市对拒不履行承诺的浮吊,安排专班人员至集中看管水域现场办公。同时,组织海事、航道、交通、公安、水利等部门,划定临时集中停泊水域,设置临时安全设施和标志,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停泊浮吊的监控,落实监管力量对停泊浮吊进行看管,杜绝浮吊擅自驶离停泊区。

严厉打击过驳浮吊和水上非法过驳作业行为。海事、交通、公安、航道等执法力量联防联控建立打击过驳浮吊和非法过驳作业的机制,积极为打击过驳浮吊和非法过驳作业提供有力执法保障,对阻挠或抗拒执法、妨碍公务及涉黑涉恶等行为,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持续强化在外省水域江苏籍浮吊的船籍港管理。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持续推动在外省水域的本市籍过驳浮吊将船籍港变更至外省,对不愿变更的,要求过驳浮吊实际所有人签订不得返回江苏省水域的承诺。对未签订承诺的过驳浮吊,相关船舶检验机构应停止为其提供船舶检验服务。

此外,江苏海事局不断推动辖区涉砂码头单位主动签订不为内河涉海运输船舶、无合法砂石来源证明、无AIS轨迹证据等船舶装卸作业的《信用承诺书》,并接受主管部门的信用管理措施。积极推进内河船涉海运输违法行为的信用管理,对发现的涉海运输内河船违法行为,及时按规定将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从业单位、人员和船舶纳入黄、黑名单管理,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有种管理智慧高效

要取得过驳整治的决定性胜利不光要“合纵”“严管”,江苏海事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不断创新,在实际管理中倾注智慧。

在泰州港,水上过驳点取缔以后,解决2000万吨砂石集散点消纳的问题成了巩固胜利成果的关键,对此,海事和交通部门主动上门指导,码头“自我革命”,投入了170多万对港口进行疏浚,增加港口靠泊能力和货场,不仅增强了900万吨砂石的年通过能力,获得了高质量和稳定的客源,大中型内河船靠泊数量大幅度增长,事故率大幅度下降。

“航道上的浮吊清走了,我们在福北水道行船不用再提心吊胆了。”船员小李感慨道。

以靖江新民拆船码头为例,过驳取缔前有2个过驳区,总共有38条浮吊,这座码头夹在两个过驳区之间,水域环境复杂,很多船舶停泊在码头前,加上福北水道狭窄,船只经常发生险情。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泰州海事在取消焦港过临时驳区浮吊的同时,划定出一片长2400米,宽400米的水域,为船舶停靠在靖江新民拆船码头腾出了空间,这些船舶现在停靠在“水上停车场”内,可直接划江而过到码头作业,码头效益翻了一倍。

近日,长江江苏段“砂石码头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充分发挥“智慧”+“信用”双轮驱动效能,通过系统各个模块的配合使用,将砂石船舶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管涵盖其中,切实通过海事信息化手段构建“大船、码头、小船”和“船舶、港口、货主”三位一体的信用管理链,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砂石市场的高效管理。

有种机制长效久治

“习近平总书记到江苏调研,并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要求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构建综合治理新体系,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目前我们正在做好浮吊取缔收尾工作,加快规划和建设规模化、专业化的砂石码头,尽快出台长效管理机制。我们密切跟踪沿江砂石码头接卸情况,时刻关注砂石市场供求变化和价格波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陆永泉说。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发改委、水利等部门推动砂石供应转型发展,深入调研沿江建筑市场对砂石需求,出台《江苏省沿江砂石码头布局方案》,协调地方政府加快推进20家砂石码头建设。取缔工作开展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深入研究制定了砂石应急保供预案。创新思路,强化担当,按照“边完善、边提升、边规范”原则,完善现有码头安全环保措施,严格规范砂石保供码头作业行为,大力提升既有码头砂石作业和保供能力。

源头管控,严防回流。为全力做好长江江苏段过驳作业取缔后续工作,江苏省严控新造过驳浮吊登记检验发证,确保江苏籍浮吊“只减不增”。强化省界水域及通江河口、闸口管控,严防过驳浮吊回流长江江苏段。坚持水上过驳取缔与砂石市场保供“两手抓”,将取缔工作对砂石市场的影响降到最低。按照“边完善、边提升、边规范”要求,抓紧提升岸基能力,积极组织现有码头落实安全环保措施,大力提升既有码头砂石作业和保供能力,保障砂石市场供应,稳定砂石销售价格。

长江大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江苏省将抓紧构建替代原过驳浮吊的应急抢险水上力量,持续推动专业化、现代化砂石码头建设,建立健全防范非法过驳反弹的长效机制,着力打造“大船—码头—小船”“船舶—港口—货主”安全管理责任链,探索建立沿江各港口砂石运输调度平台,持续提升江苏港口航运高质量发展水平。

本文关键词:绿色环保 标签:长江江苏段 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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