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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推出15条举措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来源: 中国水运网 发布时间:2023-08-07 12:00:00 AM 分享至:

近日,海关总署近日围绕畅通物流、助力开放、培育产业、优化环境四个方面发布15条重点举措(以下简称“15条”),更好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将为加速资源要素流通、优化沿线产业布局、服务西部地区扩大对外开放贡献力量。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表示,此次出台的15条举措将促进通道跨境物流畅通列为“重头戏”,具体有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多式联运通关便利化水平,助力国际铁路联运扩容增量,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联动平台,促进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衔接互通等措施。


西部陆海新通道作为国家开放大通道,将西部地区从开放末梢变为开放前沿,为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打开了新大门。海关总署将促进西部地区高水平开放作为一个重点,在申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方面给予支持,加力提升西部地区开放平台能级;推动通道沿线自贸试验区协同联动,支持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复制推广,推动开放平台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叠加互促。


为更好服务沿线经贸产业发展,海关将加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力度,帮扶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充分利用协定规则享惠,助力与东盟产业合作;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进出口情况监测分析,编制“中国-东盟”贸易指数,进一步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走出去”。


为更好优化通道发展建设环境,海关将加强与东盟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扩大与东盟国家检验检疫证书联网核查;强化沿线各关之间在执法监管、便利通关、信息共享、产业培育等方面的互助协作,凝聚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发展的合力。


据介绍,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包括重庆、呼和浩特、满洲里、南宁、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等13个西部直属海关和海口、湛江两个沿海海关。吴海平表示,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指导通道沿线海关抓好15条的落实落细,建立健全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深化“关长送政策上门”,深入企业和基层送政策、听意见、出实招,切实释放政策红利。


本文关键词:西部陆海新通道;海关总署 标签:西部陆海新通道;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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