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福建海事局的批复支持下,厦门海事局在全国首次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
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主要包含船舶证书“多合一”与船舶证书申办流程“多合一”两方面。
具体为:符合试点条件的船舶原持有的《船舶国籍证书》等六本法定证书,将由一纸化的《国内航行船舶证》替代;厦门海事局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和信息化建设,为相对人提供“一纸申请、一次性申办、一次性发证”的“快办快结”服务。
改革后,原六本法定证书累计44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长,将减少至5个工作日,压缩工作时限89%;原来申办六本证书需要提交近30项材料,现在最多可减少26项材料。原来至少跑4趟海事政务中心的申请人,可以享受到“最多跑一趟”的服务。
当天下午,厦门海事局政务中心为“鹭江7号”“海供167”等船舶,颁发了全国第一批试行“多证合一”的国内航行船舶证,并将陆续为辖区内的300余艘纳入试点范围的厦门籍港内航行船舶,办理国内航行船舶证。该证书附有可验真的唯一身份“二维码”,进入 “一船一码行天下”的新时代。
据了解,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可至少为拟在厦门辖区试点的300余艘港内作业船舶,累计节省运营成本逾千万元,平均单船节省运营成本近5万元,若国内航行船舶证在全国推广实施,预计将为相关航运企业节约数十亿元营运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