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港口网 > 港航动态 > 海关总署:进口增值税税率下调 全年将减少税负约2250亿元

海关总署:进口增值税税率下调 全年将减少税负约2250亿元

来源: 中新经纬 发布时间:2019-03-29 6:00:00 AM 分享至:

据海关总署官方微信消息,自2019年4月1日起,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凡提前申报进口的,如货物在4月1日或之后到港,适用新的增值税税率。

海关总署表示,我国对进口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征收标准与国内产品一致。2018年5月1日,我国将原增值税税率17%和11%调整为16%和10%,本次又从16%、10%分别下调至13%、9%。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增值税降税政策自4月1日起实施后,全年将为进口企业减少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约2250亿元,有效降低进口企业税负和资金压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海关总署明确,按照现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购买商品,在个人购买限值以内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此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税率亦同步下调。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减税政策实施后,今年将为消费者减轻税负13.5亿元,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

海关总署指出,按现行规定,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为确保证广大进出口企业利益,凡提前申报进口的,如货物在4月1日或之后到港,适用新的增值税税率。企业在通关过程中如遇到有关问题,海关将及时协助解决。

 
本文关键词:税率下调 标签:税率下调
声明: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国港口网”“www.chinaports.com”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港口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条评论
    相关推荐

    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