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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船多供、多船一供、一船多地多供

来源: 舟山市保税船用燃料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0-06-30 9:18:11 AM 分享至:


“一船多供”,指单艘供油船舶在一个作业航次内对多艘受油船舶供应保税油。

“多船一供”,指多艘供油船舶在一个作业航次内对一艘或多艘受油船舶供应保税油。

“一船多地多供”,指单艘承运船舶在一个作业航次内对一个关区内两个及两个以上隶属海关辖区内的多艘国际航行船舶供应保税油。

2017年4月,杭州海关支持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推出的第一批创新举措中,支持舟山全国首创开展保税燃料油“一船多供”监管模式。

“一船多供”监管模式的创新使得舟山保税燃料油供应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供油效率、服务效果明显提升,减少供油企业所需时间成本。原先“一船一供”的模式,不利于企业灵活作业,而且往返油库的次数也比较多,供油企业开展“一船多供”作业后,一个供油作业航次结束后,向海关提交实际供油数据,海关审核后予以确认。企业可将承运船舶满载,在海上进行流动作业,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作业效率。该举措将有助于企业灵活争取订单,节约运输成本,提升企业效益。

保税燃油“跨关区直供”和“一船多供”两举措组合应用后,浙江自贸试验区内的供油企业可跨舟山海关辖区到其他海关辖区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直供业务,且单艘供油船舶在一个作业航次内可以对多艘受油船舶供应保税油,极大地推动了自贸区保税供油业务的发展。

在“跨关区直供”+“一船一地多供”的基础上,海关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在2018年分别实现浙江自贸区保税供油“多船一供”和跨关区供油“一船多地多供”,推动油品贸易便利化再升级。

“一船多地多供”模式实现后,受油地海关对供油作业采取“统一申请、分步供船、集中反馈”的方式办理,手续办理上更简便。物流成本、油料损耗更低,仓储成本和物流成本在原先直供的基础上又下降三分之一。驳船的使用效率更高,供油驳船在一个大关区的两关或多关间穿插进行供油,大幅提高供油效率,同时方便集中驳船运力,供油企业至少节省了30%的驳船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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